b知道我又開始寫blog,她第一句便說:「都無人睇架啦,寫來做乜?」確是一記當頭棒喝。不過我可不是那麼容易被嚇窒的,立刻回應她一句:「夠無人欣賞我啦,咁我係咪可以死得?」
我存在是一個事實,無論有沒有人喜歡我,我也不會放棄我的存在。
我喜歡寫blog也是一個事實,無論有沒有人看,我也要寫。
當然我不會說完全不希罕有讀者,如果是這樣的話索性寫日記好了,在這裡胡搞甚麼。
向水裡拋一顆石頭,有些人就是有本事令石頭在水上跳幾下,而我呢,一下子就讓石頭咚一聲沉到水裡去了。正如我寫的東西激不起回響一樣。難道就此放棄嗎?不,我很想有天能學會讓石頭在水上跳的絕技。
2 comments:
我喜歡看的啊~寫吧寫吧~> <
多謝多謝 我要努力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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